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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补色理论

更新时间:2015-12-02      点击次数:2780

色彩中的互补色有红色与绿色互补,蓝色与橙色互补,紫色与黄色互补。在光学中指两种色光以适当地比例混合而能产生白光时,则这两种颜色就称为“互为补色”。

等量的红光+绿光=黄光,互补于蓝光;

等量的红光+蓝光=品红光(也称洋红,即较浅的紫红),互补于绿光;

等量的绿光+蓝光=青光,互补于红光。

如果三原色光中某一种色光与某一种三原色光以外的色光等量相加后形成白光,则称这两种色光为互补色光。互补色光之间,能够形成相互阻挡的效果。于是可知以下三对互补色光:黄光与蓝光、红光与青光、绿光与品红光。

色彩中的互补色相互调和会使色彩纯度降低,变成灰色。一般作画的时候不用补色调和。

不过在两种颜色互为补色的时候,一种颜色占的面积远大于另一种颜色的面积的时候,就可以增强画面的对比,使画面能够很显眼。一般情况下,补色运用有得有失。

假如两种色光( 单色光或复色光 ) 以适当地比例混合而能产生白色感觉时,则这两种颜色就称为“互为补色”。例如,波长为 656nm 的红色光和 492nm 的青色光为互为补色光;又如,品红与绿、黄与蓝,亦即三原色中任—种原色对其余两种的混合色光都互为补色。补色相减 ( 如颜料配色时,将两种补色颜料涂在白纸的同一点上 ) 时,就成为黑色。补色并列时,会引起强烈对比的色觉,会感到红的更红、绿的更绿。如将补色的饱和度减弱,即能趋向调和,称为减色混合。能把白光*反射的物体叫白体;能*吸收照射光的物体叫黑体 (黑体)

德国生理学家黑林(Ewald Herring)于19世纪50年代提出颜色的互补处理(opponent process)理论. 他不同意流行的杨-赫尔姆霍兹的三色素理论,认为人眼中有三对互补色处理机制,三对互补色是:蓝黄,红绿,黑白。每一对中两种不能同时出现,两种互补,只能有一种占上风。三对互补机制输出的信号大小比例不同,人眼色觉就不同。黑林提出这种理论是因为受到颜色负后象现象的支持。颜色负后象现象比如,长久注视红花之后,再观看白色背景,你会看到青色的花。参看图7。先注视红花上的“十”字半分钟,在看白纸,白纸上就会隐约显示出青色的花来。如果花是黄的,白纸上就会显示出蓝色花,如果花是绛色,白纸上会显示出绿色花。

按照黑林的意思,红绿是一对互补色,两种色光相加等于白色。而按照九游会平台日常对“红”、“绿”的用法,红绿两种色光相加等于黄色光,而不是白色光,所以,或一对介于两者之间的互补色。澄清这一点非常重要(后面九游会平台谈到流行的阶段模型时还要谈到)。

用黑林的理论可以这样解释负后象现象:当人眼长久注视红色时,“红绿”(红青)机制中性点向绿色方向偏移,以至白色变成“绿色”(青色)。其实三色素理论解释负后象现象更加直观:当人眼长久注视红色时,红色敏感细胞敏感性降低,以至白色显现出青色,即(B,G,R)由(1,1,1)变成(1,1,1-Δ);而(1,1,1-Δ)可以分解成白色(1-Δ,1-Δ,1-Δ)和青色(Δ,Δ,0)。

非发光物体的颜色 ( 如颜料 ) ,主要取决于它对外来光线的吸收和反射,所以该物的颜色与照射光有关。一般把物体在白昼光照射下所呈现的颜色称为该物体的颜色。如果将白昼光照射在黄蓝两种颜色混合后的表面时.因黄颜料能反射白光中的红、橙、黄和绿四种色光,而蓝色光能吸收其中的红、橙和黄三种色光,结果使混合颜料显示绿色。